衛生署昨天指出,各縣市設有長期照顧管理中心為單一窗口,受理民眾申請聘僱外勞後,將會聯繫社工、二百多家的醫院派員提供到宅評估鑑定作業,讓有需要的民眾不再需抬著臥床失能家人奔波上醫院接受鑑定。

到宅評估鑑定作業的收費標準包括:出診訪視費(含醫師及醫事人員各一名)為一千七百到二千元、評估鑑定費七百到一千元,交通費則由各縣市依當地區域狀況自訂並公布。
衛生署提醒民眾,申請聘僱外勞時,應檢附身心障礙手冊、或由專科醫師開立詳述病況的診斷證明書、或專科醫師開立與前項標準相關的就診及入出院摘要等。
申請條件為全癱無法自行下床、需二十四小時使用呼吸器或維生設備、植物人、領有極重度身心障礙手冊等。
 
最新消息分類: 
本系統已提升網路傳輸加密等級,IE8及以下版本將無法支援。為維護網路交易安全性,請升級或更換至右列其他瀏覽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