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5-01 23:43聯合報 陳景寧

        國外學者定義家庭照顧是「愛的勞動(Labor of Love)」,強調其中的雙元性,「愛」讓我們願意犧牲自己、相信犧牲值得,「勞動」則說明這是一份需要付出體力與精神的正式工作。這因此產生兩個問題:
        一、兩者是否缺一不可?沒有愛的勞動,或只有愛而沒有勞動,會有什麼結果?
        二、當「勞動」超過負荷時,會不會影響到原來「愛」的感覺?

長期勞動 惡性循環
        實務上,這兩種情況常常出現。

        案例一:早年外遇離家的父親,晚年時因中風被送回老家,兒子礙於親友鄰里壓力負起照顧責任,兒子盼父親復健好早日離開,甚至產生暴力行為而被通報,但父親也因罪惡感不願反抗,這是典型的「照顧牢籠」。

        案例二:小琪有四個手足,原本感情不錯也很孝順母親。但自從媽媽失智後,未婚的小琪逐漸成為主要照顧者,甚至辭去工作,但當小琪發現其他手足放手不管,家庭衝突愈來愈大,小琪因此情緒失控而打媽媽,事後又陷入無盡後悔中。
家庭照顧歷程平均長達9.9年,跟照顧孩子不同,照顧老人就像一場看不到盡頭的馬拉松,「任何的愛,都禁不起長期的勞動與身心壓力」。

瑞典經驗 幸福老年
        去年,我們邀請一位華裔瑞典籍學者來台演講,分享瑞典從1960年代起將老人照顧服務納入國家福利政策經驗。演講中有位聽眾提問: 「瑞典老人會不會很可憐,雖然有國家照顧,但子女都不照顧了? 」講者回答,「瑞典老人希望兒女永遠是兒女,而不是護士,也希望這輩子跟兒女的回憶都是美好的,一起聽音樂、看電影、閱讀,而不是為我把屎把尿。」

        講者進一步說,在1960年代之前,瑞典也是三代同堂的國家,他們只是提早認知到高齡化、少子化、不婚、親子不同住趨勢,提早接受事實,並完成國家長照政策轉型,所以不是不行,而是要不要。

        這個回答,讓現場都靜默了,因為它挑戰了我們一直以來的信仰,「兒女照顧,就是最幸福的事?」這也讓我想起,為什麼常常參加長照討論會議總讓人困惑,因為我們的長照政策也在搖擺中,「照顧是國家的責任,或是家庭的責任?」既覺得家庭很苦,國家應該負責,卻又擔心國家承擔太多,家庭就不願再負責任。

減輕勞動 讓愛加值
        如果,我們把兩件事分開來呢?「勞動」的部分,由國家來負責,全面發展公共資源與專業人力,協助家庭進行選擇與安排;而家庭不受過量照顧勞動的壓迫,親情有更優質的發展環境與養分,有「愛」的家庭能為長輩做更多,更多情感互動,甚至還有精力一起旅行,成為加值項目,或許長輩也能活得更有尊嚴。

        或許有人會說,瑞典的平均稅率達四成,台灣約12.8%,台灣沒有瑞典的發展條件,但反過來想,這是一種國家長照策略的集體選擇,如果大多數人民認為值得付出,財源與稅賦制度也不過是選擇後的政策修正。

        根據勞動部推估,在1153萬工作人口中,約231萬人受到家庭照顧責任影響,即上班族有五分之一機會「長照地雷」。「照顧老人是誰的責任?家庭與國家要如何分工?」是每個人都必須思考的事,因為它不僅關係到我們的父母,也影響我們年老後被照顧的方式。相信做好長照2.0才能減輕家的「勞動」,讓「愛」加值。
(作者陳景寧為中華民國家庭照顧者關懷總會秘書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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