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遺忘的失智人口

(伊佳奇-大學教師、曾為失智症家屬 )

蘋果日報專欄
 

重陽節的前夕,衛福部重申今年底台灣將設立120所日間照顧中心,以提供喘息服務,來照顧失智症老人,但類似苗栗縣親民教養院的事件可能層出不窮,關鍵在於沒做好制度與人力規劃。

政府照護比率過低

流行病學的盛行率推估,2012年底全台失智症人數已經超過19萬人,媒體常有與失智症老人有關的社會新聞,如果政府在全國設置足夠的專職照護失智老人日照中心,理論上,是可讓家屬得到喘息休息,但是全台日照服務仍然嚴重不足,因為政府在玩數字遊戲。 
根據衛福部統計,全台僅有94家社區日間照護中心,預計今年底可望達到120家,以每中心約可容納30名失智症長者估算,收納人數不到4千人,與19萬失智人口是不成比例,換言之,仍有至少18萬以上的家庭得不到政府長期照顧的喘息服務。 
從實際數據來看,2012年底,全台90家日照的服務量為1千483人,這人數並非全是失智症老人,因90家日照中心包括:72家混合型(有失智與失能的老人)及18家失智症型(僅收失智老人) ,為何如此?有三項重要因素:(1)失智症專業照護人力不足,不易招募。(2)成本考量。因為只要收1位以上失能者,混合型日照中心的照顧人力比,就可從1:3改為1:8,人力成本立即降低1/3。(3)有90%以上的失智症患者因腦神經退化,在病理中會出現失智症精神行為症狀問題,不易照護,失能老人智能尚屬正常,較好照護。 
表面上,如果年底全台有120所日照中心,但其中真正全部照護失智症老人的日照中心,連一半數量都不到,所以今天若要落實「台灣失智症防治照護政策綱領」,有心提供失智老人的日間照顧及其家屬的喘息服務,那就必須朝下列方向努力。 

改革制度擴充員額

1. 提升現有失智症專業照服人力的薪資與福利:目前在失智症醫學研究領域普遍肯定,失智症患者的藥物與非藥物治療是同等的重要,非藥物治療就在於職能活動融入在患者生活之中,所以相當耗費人力;在國外,往往是3位專業人力來照護1位失智症患者,如果台灣法規是1:3,那現有照護工作量就相較吃重,政府有必要提升現有失智症專業照護人力的薪資與福利,以鼓勵現有職場人員,並吸引更多人才加入。
2. 提升現有人員的失智症照護專業能力,並培訓新進人員,能研發出個人化的職能活動,達到轉移患者的注意力,減少精神行為症狀的產生,並可減緩失智症的退化速度。
3. 允許私人設立營利的日照中心:自由市場是有競爭才會有進步,政府已考慮對國內保險業開放經營長照機構,也應開放民間經營日照中心,讓政府對一般及中低收入失智症老人提供社福服務,讓有經濟能力的家庭去接受私人經營日照中心的照護,讓私人日照中心能與公辦民營的產生市場區隔。
良法美意在於是否能落實,因徒法不足以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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