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部務研議免關長照悲歌加害人修法!民團肯定蔡清祥部長「勇於任事

家總建議警政部門應建立統計資料庫、針對受害家庭後續心理復原關懷

(台北訊)照顧悲劇不斷,10年來累計近百件照顧殺人事件,法務部昨(7)日發布新聞稿指出將針對民眾不堪照顧壓力或家人受病痛折磨的「長照悲歌」事件,已研議三修法方向,讓情堪憫恕的加害人能夠「免關」,包括修正《刑法》放寬緩刑條件為3年以下、修正《刑事訴訟法》降低緩起訴門檻,或另於《刑法》增訂較輕的「長照殺人罪」。對此,中華民國家庭照顧者關懷總會(家總)表示肯定法部作為,也呼籲警政單位必須盡速建立照顧殺人案件的統計資料庫,衛福部並應放寬長照2.0補助重度失能者選用住宿式機構。

如果不是走投無路,誰想親手殺害自己最親愛的家人?家總秘書長陳景寧肯定法務部長蔡清祥「勇於任事」,願意正視這項沉重的社會議題。陳景寧說,法務部目前研議的三個修法方向都值得推進:第一項鬆綁法官判刑、第二項鬆綁檢察官起訴壓力,第三項可以讓社會有更多對話,共同認識「長照殺人罪」的樣態與影響。不僅可讓法界人士有進一步思考相關兼顧情理法的量刑,亦能啟動國家承擔更多照顧責任與分工的積極性。

陳景寧說,「照顧悲劇」是家總多年關切的議題,從民國98年起每天追蹤各縣市照顧殺人事件相關報導,截至111年底,全臺總計發生了99起照顧殺人事件。根據報導深入分析照顧者樣態發現:照顧者平均年齡54歲,男性63位(62.4%),女性38位(37.6%),其中又以獨自照顧「沒有照顧替手」者為最多。陳景寧說,在法務部的修法行動過程中還有兩個重要的配套措施:一是台灣目前沒有照顧殺人事件的統計分類,警政部門必須建立更完整的照顧殺人事件資料庫,才能讓法務部在討論修法更有依據,例如日本即有相關作法;二是期待法務部能與社福部門合作,針對創傷家庭提供法律以外的後續心理復原服務。

目前類似案件判刑多落在二年多,剛好卡在現行《刑法》緩刑門檻,與家總多年合作關注照顧殺人事件的法律扶助基金會新北分會專職律師周信宏認為,依現行法規,如法院判處二年以上有期徒刑之案件仍必須入監服刑,即使是高齡照顧者仍無法避免,修正《刑法》第74條規定應是較可行的方式。至於有人擔心可能導致全面性放寬緩刑條件,周信宏認為「多慮了」,緩刑要件從有期徒刑二年修正為三年,只是賦予法官較大的裁量權,並非毫無限制地免除有期徒刑,我們應該相信法官專業裁量的智慧,不能「因噎廢食」。

家總秘書長陳景寧也呼籲,「長照悲歌」的根源還是因為長照服務的不夠用、不好用,多數悲歌都發生在重度失能家庭,家總認為長期而言應全面推動長照保險;短期而言,長照2.0應儘速放寬對七級以上等重度失能者,不應限制僅能使用居家服務或日照中心,而另給予住宿式機構選項,政府每月補助約3.6萬元,可大幅降低家庭照顧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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