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記者邱紹雯/台北報導〕

台北市政府推出社會住宅政策,標榜照顧弱勢,卻在訂定十%弱勢保障名額中,直接排除特殊境遇家庭,及家暴或性侵受害者,婦女團體昨至市府前抗議,北市高官坐擁豪宅,忽視弱勢家暴單親婦幼「住」的權利,不僅「不食肉糜」,更可能成為「二度家暴的劊子手」。

卅八歲受家暴的王媽媽獨力撫養一名過動小孩,要在外租房子卻處處碰壁,未料想申請政府規劃的松山寶清段、萬華青年段等社會住宅,弱勢保障名額也將她排除在外。

對受暴婦女 訂定超高門檻

她說,多數房東看她是單親,多半就面有難色,表達希望租給上班族與學生,加上自己經濟又有困難、孩子過動,最後看了十多間房子才找到現在的房東願意出租,三坪約六、七千元,附帶條件是「孩子若太吵就要搬走」。

現代婦女基金會副執行長林美薰說,每年全台有超過十萬名受暴婦女,帶孩子在外流浪,北市府以社會局提供短暫庇護的平安居為由,就將社會住宅排除在外,甚至對受暴婦女訂定超高門檻,指稱符合低收、育有三名子女也可申請,最後將逼使經濟困難者重回受暴家庭,「無疑是二度家暴的劊子手」。

社會住宅推動聯盟副召集人呂秉怡說,目前中央到地方的社會住宅政策,心中都只有「選票青年」,「沒有弱勢」,造成資源錯置,真正最需要的族群卻無法被照顧到。

台北市議員徐佳青也到場聲援,她說,照顧弱勢原本就是台北市作為首都應有的責任和義務,既然「住宅法」中明定社會住宅應提供至少十%的比率,租給十二項具備特殊身分的弱勢者,市府應一視同仁、而非自我選擇,若要說資源不足,不如就把市府所有首長的宿舍全部回收出租,或興建社會住宅,達到居住正義。

最新消息分類: 
本系統已提升網路傳輸加密等級,IE8及以下版本將無法支援。為維護網路交易安全性,請升級或更換至右列其他瀏覽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