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健雜誌]照顧悲歌是如何發生的?

作者:照顧者關懷協會(社團法人高雄市家庭照顧者關懷協會)2016.02.24

近幾年,愈來愈多的照顧者不堪負荷而結束被照顧者生命,自己隨後自殺的新聞發生,一般人可能會覺得這是一個精神問題,但其實這是一種心理疲乏的現象,何謂照顧者的心理疲乏?有以下幾種現象:

(1)心理負荷過大:
就好像人只能搬運某範圍重量的物品,超過此範圍如果還要硬搬運此重物,人就會受傷,心理和身體一樣,人只能負荷他的心理所能承受的範圍,超過此範圍,就會有無力崩潰、被擊倒的感覺。

(2)覺得被照顧者是自己一人的責任:
照顧者通常會對被照顧者生病失能感到悲傷不捨,於是覺得自己有責任要好好照顧他,久而久之因為朝夕相處就開始覺得被照顧者不開心是他的責任;被照顧者今天身體微恙也是他的責任;被照顧者沒有好好的吃飯吞嚥也是他的責任;被照顧者不能長命百歲也是他的責任……責任就這樣被無止盡的放大擴大,直到整個人失去了自我只為了被照顧者的存在而活。

(3)感受疲乏了:
通常照顧者一開始照顧會蠻同情被照顧者的處境,被照顧者也往往因為自己生病失能了而有很多各類型的悲傷情緒表達,照顧者會接收這些負面情緒然後把它變成自己照顧的動力(照顧者想:只要我努力照顧就可以停止這份悲傷)。

但是照顧者面對的是無論如何努力照顧都還是要目睹被照顧者的生命一天一天地消逝,而且被照顧者的負面情緒通常也沒有因為他努力照顧而變成他想要的那種正向快樂,於是照顧者開始感到自己面對照顧工作已經沒什麼感覺了,接著擴大解釋自己沒感覺是不愛家人了、是這份照顧工作沒意義價值了,最後就會興起結束一切的念頭。

(4)為被照顧者的人生下結論做決定:
當照顧者開始覺得這世上只有他可以好好的照顧被照顧者,其他人都做不到他所提供的照顧品質,照顧者就會覺得照顧工作是永遠無法放下的,但是照顧者又已經瀕臨崩潰、很累、想休息,這時照顧者就會透過了結自己的生命來讓自己「好好休息」,另外,為了不讓被照顧者在他死後遭受到不好的照顧對待,照顧者就會覺得應該要帶著被照顧者一起離開人世間。

照顧者應如何善待自己,避免此悲劇呢?

(一)學習放下責任、放自己一馬(我們不是上帝,關於生命很多部分都不歸我們管與掌控)

(二)變成照顧者後仍然保有部分屬於自己個人的生活(譬如:繼續自己的興趣嗜好或參加自己喜歡的照顧者紓壓活動)

(三)停止問「為什麼」,因為沒有人需要為這個不幸負責,關於生命的悲傷只需要靜靜地陪伴,時間會慢慢一點一點的給你答案,不需要急著下結論。

< 本文作者:呂依真/家庭照顧者關懷總會心理師、台北市立聯合醫院北投門診心理師>

< 本專欄反映專家意見,不代表本社立場>

新聞轉載自http://www.commonhealth.com.tw/blog/blogTopic.action;?nid=1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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