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做,誰做?」 談家庭照顧者的迷思

康健名家觀點 / 作者:李逸/義守大學護理系助理教授、社團法人高雄市家庭照顧者關懷協會理事長

 

早晨7點,老夫妻準時到公園散步,兩老身子硬朗,兒女事業有成,日子優哉游哉地令人羨慕,直到一場車禍撞毀了老夫妻的黃金歲月……。

還好,老太太只是皮肉傷,休息幾天慢慢恢復了。老先生比較嚴重,車禍傷到神經,走路還可以,得慢慢走,要人在旁顧著以免跌倒,老太太成了老先生的拐杖;吃飯還可以,用湯匙挖著吃,但林林總總的藥丸拿不穩了,老太太成了老先生的手;老先生的體力大不如前,洗澡、穿衣服、上廁所都得老太太協助,老太太說:我成了外勞啦……

老太太真是辛苦,怎麼不請個外勞還是看護呢?老先生揮揮手說:我又還沒癱在床上,現在請人照顧還太早吧!老太太接著說:我家老爺很有個性,凡事得照他的規矩,這些事情,別人可做不來,我不做,誰做?

日子一天天過去了,老先生的背愈來愈駝,老太太的笑容愈來愈少……

* * * * *

照顧的瑣事,非老太太親力親為、別人無法代勞嗎?老夫妻一起生活了大半輩子,當然是老太太最瞭解老先生的生活細節和脾氣,換了別人來照顧,老先生恐怕不願意;老太太從婚後就一手打理家務,自有一套做事的方法,換了別人來做,老太太也不滿意;子女各自成家立業在外打拚,老夫妻體貼年輕人的辛苦,凡事盡量自己來,不想打擾子女的生活。

在你身邊,是不是也有類似的故事呢?

家庭照顧者(在家中負責照顧長輩或是病人的家屬)經常陷入這樣的迷思:認為照顧的工作捨我其誰?我不做,誰做?或是,不願意也不放心交給別人做。

傳統文化的脈絡,隱隱約約地將照顧工作綁在配偶或子女身上,要將家務事、照顧家人的工作假手他人,似乎會被責備「推卸責任」,也常常自覺不孝和罪惡感。

時代不同了,過去是一大家子住在一起,若是家裡有人需要照料,大夥兒可以分工或輪流幫忙,不至於造成太大的困擾,照顧工作沒有假手外人的必要。現在多是小家庭,人力吃緊,家裡有長輩或是有人生病需要照料,免不了一陣人仰馬翻,照顧工作成了沉重的負擔。時代轉變,社會的價值觀也該與時俱進,照顧的事已經變成國家大事。

前面小故事中的老夫妻,把家務事和照顧的事都當作份內的事,經年累月獨自承受照顧的壓力,這個觀念是不對的,家庭照顧者的角色應該被重新認識與定義。

首先,要肯定家庭照顧者對社會的貢獻,上述故事中,要不是老太太一肩扛起照顧老先生的責任,他們的子女能安心工作嗎?家庭照顧者承擔起家中照顧失能者的責任,讓其他的家人無後顧之憂,可以安心經營各自的家庭、在工作崗位上打拚。家庭照顧者是對國家社會有貢獻的工作者,但她/他們的付出常被視為理所當然,這是很不公平的。

再者,要倡導家庭照顧者的權益。政府要有具體的行動,提供家庭照顧者充分的支持,家庭照顧者也要大方的接受協助,且有權利休息,打破「我不做,誰做?」的迷思。

照顧是勞心勞力的工作,照顧是經年累月的負荷,許多家庭照顧者爲了生病的家人,無微不至地付出卻賠上了自己的健康,甚至造成在媒體報導上常見的人倫悲劇。

要鼓勵家庭照顧者表達困難與提出需求,才能引導政策的方向、規劃恰當的支持方案;要鼓勵家庭照顧者使用社會資源,讓照顧者和被照顧者的生活品質都有保障,才能降低社會成本。

在我們身邊有很多家庭照顧者,記得要表達你的感謝,簡單一句話「謝謝你的付出!」,他們常常就紅了眼眶,別忘了再加上一句「有困難要說出來,讓我們一起想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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