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照政策的頭家與CEO

《長照政策的頭家與CEO》

中華民國家庭照顧者關懷總會秘書長∕陳景寧

我的碩士論文寫的就是家庭照顧者,時隔二十多年再回到長照領域,但近來參加會議的感覺,「討論、爭執的問題,好像都差不多」。

這二十年間,不論誰提出過什麼?主張什麼、堅持什麼?截至今日,只有9.4萬人使用政府所提供的長照服務,僅佔76萬失能人口的12%,等於有近9成的失能人口仍須自行聘僱外籍看護工或由家庭自行負擔照顧人力,導致家庭照顧者傷害慘劇頻傳。

這證明,沒有任何黨或任何人完全說對或作對什麼。所以,我們是不是該改變一種角度看問題?

記得大學時,某次系學會長提明年度計畫,計畫看起來還算工整,但台下仍有許多意見,議而不決,後來,班導出面說了一句話,「你們是頭家,他是CEO,何必浪費時間討論怎麼做,監督他能做出什麼,不好就把他換掉。」

前幾天,參加一場官方會議,討論長照機構的組織型態,討論財團法人、社團法人差異、許可與運作,出現許多法律名詞與專業,現場有很多長照機構代表,人心惶惶,大家都擔心之後倒底要如何?

這些法律用語和定義,可能是官員和法界人士擅長的,但坐在會議室裡大多數的機構服務提供者,他們的專業是提供「長照服務」、「人的服務」,花這麼多時間討論法義、規定、文字,是否真對我們的長照服務有幫助?

法律規定的嚴苛或體諒,反映了政府的態度,把長照服務提供者當成「考生」?或者當成「夥伴」?當作考生,成績不好就淘汰;作為夥伴,就有輔導改善的責任。

當政府嚴格評鑑機構的同時,政府的長照政策表現是否也應該被監督?如果發展社區化、居家支持服務量,也是政府被監督的指標之一,那政府還會不會訂定嚴苛、耗損行政人力的評鑑標準?

根據陳正芬教授研究,過去12年間,台北市小型機構從202家減少至102家,減少了100家,減少了2千多床,但同時間老年失能需求人口增加了3,387人 ,一來一往短缺5千多。政府說要長照去大型機構化,照顧資源要深入社區,這等於狠狠打了一巴掌!

政府也說,要減少對外籍看護工的依賴,但是,卻看不到努力,從政府「轉介欲聘僱外勞者改用本國服務的成功率」每年目標僅訂7%,是否真有心?而且,不斷放寬進外籍看護工標準,又導致部分原本使用居家服務者,轉而選擇外勞,使居家服務體系雪上加霜。充滿矛盾的政策與思維!

政策最重要的成功因素是「人」,有心的官員才能成功,

家庭照顧者對長照服務的要求很簡單:有足夠選擇的數量、有一定的品質、能負擔得起。當然,品質與價格相互影響,數量發展到一定程度,又能降低價格,這三者,有極複雜的市場因素。

所以,家總要先檢視我們現在做到了什麼?定期公布中央、縣市首長「監督政府長照表現的評鑑指標」,定期公布於網站,包括從「預算」、「專業人力服務比」、「長照機構床位數」、「社區與家庭長照服務量」、「外籍看護工人數」等。數字會說話,公開透明的資訊,讓全民監督政府表現!

每個人都可能成為家庭照顧者,每天忙於生活、經濟壓力就不堪負荷,「選民是頭家,政府是CEO,做出成績給我看,不好就換人!」頭家的工作是要求,是訂定目標;CEO的工作是解決問題、達成目標。怎麼做?如何跟頭家們溝通?該是政府給我們答案。

最新消息分類: 
本系統已提升網路傳輸加密等級,IE8及以下版本將無法支援。為維護網路交易安全性,請升級或更換至右列其他瀏覽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