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照顧悲劇頻傳,中央、地方「牛步化長照政策殺人」

家總籲訂外籍看護工20年退場計畫、建立五項政府長照表現評鑑指標

47萬失能老年人口,每月僅分配802元長照預算?

過去12年間,台北市小型長照機構從202家減少至102家,倒了100家?

 政府「轉介本國服務成功率」每年目標僅訂7%,減少仰賴外勞真有決心?

自戕與殺人悲劇頻傳,家庭照顧者忍無可忍?針對行政院甫公布「104-107年長期照顧服務量能提升計畫」。家庭照顧者關懷總會(家總)今(25)日舉辦記者會,要求政府展現培植本國長照服務決心,訂定外籍看護工20年退場計畫;家總並宣示將從預算、專業人力、長照機構床位數、社區與家庭長照服務量、外籍看護工人數等五大面向,監督中央與縣市政府的「長照表現」,定期公佈評鑑結果,檢驗首長施政表現。

面對層出不窮的家庭照顧者自戕或加害案件,家總秘書長陳景寧指出,主因是家庭的服務選擇性不足,政府「牛步化長照政策殺人」。目前65歲以上失能老年人口約48.7萬人,家總分析103年度長照預算、專業人力服務比、社區與居家服務量、長照機構床位數、外籍看護工人數,顯示服務量能嚴重不足、政策思維矛盾。

一、長照經費來看,長照經費約45億元,分配至失能人口,每人每月僅分配到802元。

二、專業人力來看,平均一個「照顧服務員」要服務17位失能老人、一個「社工員」要服務135位失能老人、一個「護理人員」要服務43位失能老人、一位「物理治療師」要服務235位失能老人、一位「職能治療師」要服務428位失能老人;而負責評估失能老人長照需求的「照顧管理人員」,一位則要服務599位失能老人。

三、社區與居家服務量來看,約八成失能老人居住在社區或家庭之中,需求人口約370,747人,實際使用服務的人數只有45,889人,僅滿足八分之一的需求量;且過去三年服務量幾乎停滯。

四、長照機構床位數來看,約二成重度失能老人會選擇「長照機構」或「護理之家」,推估103年度約92,687位入住需求,但供給量僅82,226位。且縣市差異大,以台北市為例,2.2位失能老人僅能分配到1個床位。

五、外籍看護工部分,雖然政府表示「要培植本國長照服務與人力」,但截至2014年,開放進用22萬名外籍看護工,且逐年增加,約占全國75萬失能人口的三分之一。

家總理事長、文化大學社福系副教授陳正芬研究認為,政府雖然訂定22大區、63次區、368小區的「長期照護服務網計畫」,但如何落實才是困難。目前長照服務存在「在地化、差異大」現象,無法以中央一體適用的標準或規則去推動,必須下放資源、授權地方政府發展「因地制宜」策略。

以長照機構床位數為例,103年僅嘉義縣、宜蘭縣、屏東縣、花蓮縣、台南市、基隆市、新北市等7縣市能提供當地失能老年人口所需要的床位數,其餘三分之二的縣市都有不足現象。

從中也發現各縣市長照機構有三種發展模式:第一種「供不應求」,以台北市為例,2005年1.3失能老人分配到1個床位,但至2014年差距增加到2.2位失能老人僅分配到1個床位。第二種「供過於求」,以宜蘭縣為例,過去十年床位數從738床增加到2,203床,在2012年就已經過剩,或許有台北等外來人口跨區使用?值得研究。第三種情況「穩定成長但始終不足」,以桃園市為例,過去十年間床位數雖持續成長,但一直僅滿足需求量4至5成間。

根據陳正芬研究,過去12年間,台北市小型機構從202家縮減至102家,減少了100家,少了2千多床,但同時間老年失能需求人口增加了3,387人,一來一往短缺5千多。政府說要長照去大型機構化,照顧資源要深入社區,這等於狠狠打了一巴掌!

陳正芬也提醒,「開放外籍看護工,會降低民眾對社區及居家服務的使用」,以台北市與高雄市做比較,台北市失能老年人口38萬,高雄市33萬,但台北市聘僱外籍看護工4.1萬多人,高雄市1.8萬人,高雄市社區及居家服務家數,明顯優於台北市。

陳正芬批評,政府說要減少對外籍看護工的依賴,但勞動部「媒合轉介本國服務成功率」在100年有11%,103年掉到7%,未來四年也預定7%低標,看不出減少外勞決心。

陳正芬表示,家庭照顧者的期待不外乎:『有足夠而多元的選擇?』、『有滿足個別需求的品質?』、『不同經濟條件能負擔得起?』,若政府耗費人力、物力推動「走火入魔」的機構評鑑指標,拿醫療機構的「高標準」套用在社福機構,過度不合理的要求,可能導致「長照醫療化發展」、「中小型社福機構消失」。

因此,家總提出三項主張:

1.有鑑於外籍看護工不可能成為國家長期穩定的長照人力,政府應預做準備,訂定「外籍看護工20年退場計畫」,積極推動讓每年近48億元就業安定基金發揮最大效益,挹注於長照本國人力培植。

2.為達成「長期照顧服務量能」,政府除扮演「監督」角色,也必須負起「輔導」之責,家總將邀集專家學者,從預算、專業人力、社區與家庭服務量、長照機構床位數、外籍看護工人數等五項層面,訂定「政府長照表現評鑑指標」,針對中央與縣市政府進行評鑑,定期公布於網站,供全民監督。

3.長照評鑑指標之訂定應該合理,回歸民眾實際需求,因此,建請邀集家庭照顧者代表共同參與,訂定「使用者導向的長照機構評鑑指標」

陳正芬說,當官員表現也要被評鑑,當服務提供量也變成政府長照表現的指標,相信官員自會在法規訂定與執法寬、鬆之間找到平衡,打造更符合民眾需求與期待的長照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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