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多元陪伴照顧服務試辦計畫」上路 家庭臨時性照顧多一項選擇,價格略低於自費服務,成效待觀察
勞動部「多元陪伴照顧服務試辦計畫」上路...
By dai / 4 月 08
緣起: 老人福利推動聯盟旨在成為老人團體領導者、老人福利的推動者與老人權益守護者。102年老盟參考歐美國家獨立倡導機制,規劃「獨立倡導-機構內老人權益倡導實驗方案」。經過一年的實驗,逐漸發展出台灣本土老人獨立倡導機制,針對缺乏家屬拜訪之低收入公費安置養護機構之長輩,提供獨立倡導服務-定期拜訪指定機構內的個案,關懷個案在機構的生活情況、住民權益與生活及照顧品質等議題。除支持長輩說出心聲、保障權利、表達權益,以及獲得所需的服務外,更協助養護機構了解住民的需求,以提供更適切之服務。
目的: 招募「倡導人」,加入我們一起陪伴與維護照護機構內弱勢老人的權益及福祉!倡導人為一群關懷與保障機構內老人權益的守護者。完成本聯盟1天6小時的倡導人基礎課程後,面試通過者安排2天12小時進階課程及由102年倡導人擔任導師協助新進倡導人機構參訪與實務見習完成培訓後,投入每週1-2小時機構訪視,並搭配每月團體督導。倡導人自願性服務指定老人養護機構(預計台北市、新北市、台中市與台南市各3家),陪伴與傾聽老人們的心聲及適時協助他們為自己的權益發聲。
倡導人定義: 鑒於英國、美國與愛爾蘭推行機構內獨立倡導人,以支持老人為自己的發聲、住民自決、維護老人權益,與改善生活與照護品質。英國強調尊重個人的個別性與自決性,藉由倡導人的陪伴與協助弱勢族群為自己發聲;美國將倡導機制應用於機構內弱勢老人,藉由倡導人每周的拜訪,關懷老人的需求,協助老人與機構主管、工作人員溝通,協商老人權益與生活抱怨等議題,創造雙贏的解決方式;愛爾蘭則結合英國與美國制度,倡導人作為改善與監督機構照護服務品質的守護者。簡而言之,獨立倡導是維護老人權益的重要機制,包括保護弱勢老人;鼓勵他們發聲,表達自己的需求與參與自己的生活決策;讓老人有獲得資訊的管道,探索可行的照顧/生活選擇;讓他們的想法與意見能被了解,以及幫助無法發聲的老人,協助他們表達意見。
指導單位: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
主辦單位:中華民國老人福利推動聯盟合辦單位:台北市政府社會局、新北市政府社會局、台中市政府社會局、台南市政府社會局
贊助單位:財政部公益彩券回饋金補助
協辦單位:財團法人天主教曉明社會福利基金會
參加對象:退休人士、大專院校學生、調解委員、機構內志工與社會人士,預計每區25人
˙ 年齡:18歲以上
˙ 一定程度的書寫、溝通與理解能力
˙ 具高中(職)以上教育程度
˙ 有意願與興趣了解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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