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象:設籍台北市之低收(中低)收入戶或領有身心障礙生活補助之身心障礙者及其主要照顧者各一名 *照顧者以二親等內之親屬為限 應備文件 1.身心障礙手冊或身心障礙證明 2.低收入戶卡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或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核准公文 3.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
中華民國家庭照顧者關懷總會 115年度關懷志工招募計畫 By dai / Mar 24
~超高齡、大缺工、零家庭照顧者時代~ 近七成六勞工期待、... By dai / Mar 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