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洪敏隆
為避免「一人住院全家倒」,衛生福利部照護司從 2018 年開始推動「住院友善照顧共聘」制度,由醫院和家屬共同聘僱看護,至今全臺 483 家醫院中,僅 93 家(19%)醫院響應。
中華民國家庭照顧者關懷總會(家總)等民間團體及護理界認為,共聘看護若缺乏醫院管理層支持,推動會很困難,也需要穩定的財源,因此主張「將看護費納入健保,由醫院統籌調配人力」。
也就是,國人每天多繳不到 2 元的健保費,當家人住院時,便可用遠低於現行看護費的自付額(每日 900-1100 元),和醫院共同聘僱有品質的看護,實踐歐美和日本都已行之多年的「全責照護」。
床位難橋、勞動條件不佳,共聘制如何邁向全責照護?
全責照護的初衷,來自臺灣長期的陪病文化常導致「一人住院,全家住院」,家屬不論花錢僱用看護或自己照顧,都造成精神、體力或經濟上的沉重負擔,頻繁出入的人流也增加院內交互感染的機會。